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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防疫啟動 體育署修正運動場館防疫注意指引
發佈日期 : 2020-12-06
說明:
一、教育部體育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109)年12月1日起啟動之「秋冬防疫專案」,針對體育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等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修正發布「公共運動設施(含國民運動中心)及民間運動場館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注意指引(簡稱:運動場館防疫注意指引)」。
二、修正新增:「顧客應全程配戴口罩,但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1.游泳池、水池及其池邊設施。2.烤箱、蒸氣室。3.舒緩或伸展區。4.使用運動訓練器材時。」
三、如遇民眾應配戴口罩而未配戴,經場域人員屢勸不聽,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移送行為人資料及違規事證至衛生局,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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