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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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申請
發佈日期 : 2021-02-22
公告人電話 :421 公告日期 :2021/2/22 ~ 2021/4/22 ㄧ、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ㄧ)、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二)一般助學金額: 1.國小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2.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3.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4.大專組(五專四至五年級及二專、二技、四技、大學部學生):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長期助學金額:長期助學之學生,首次申請後由本會不定期關懷其情形,最長助學至高中(職)畢業 1.國小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貳仟元整,持續助學。 2.國中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參仟元整,持續助學。 3.高中(職)組: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持續助學。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4.5點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該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1.助學金申請書。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4.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5.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6.近期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三、申請資格為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全國各公私立技專校院、高中之在學學生,身分資格為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四、申請期間為110年02月22日至110年03月5日截止。 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53.htm 附件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申請.pdf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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