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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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校區】112學年度教育部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生投入職場展翅計畫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 : 2023-01-12
公告人電話 :198 公告日期 :2023/01/12 ~ 2023/07/12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生投入職場要點、教育部計畫相關規定及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展翅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學校引進企業資源,共同培育產業所需專業技術人才,學校透過產學合作方式,由企業提供學生在校期間(非實習期間)每月至少6仟元生活獎學金(每學期至少應提供4個月)及畢業後正式職缺,指工作與薪資待遇、福利等勞動條件均與 正式員工相同,薪資須符合基本工資以上及勞保(含就業保險);學生至企業實習期間,由企業提供符合基本工資以上之實習津貼及勞保;教育部則補助專四及專五就業獎學金(就讀學校之學雜費)。 三、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學生須配合在學期間職發中心輔導及畢業後履約之定期就業追蹤,提供勞保明細表等資料;並依據上開相關規定,違約則須解約並繳還補助款。 四、各科與企業討論產學合作前,務必須先告知本計畫相關規定,及依照研發處產學合作與實習作業流程辦理。自110學年度起合作企業提供學生之生活獎學金於每學期初匯款至學校帳戶,學校代撥轉付至學生帳戶。 五、詳細規定與內容請參閱參考資料或洽詢本中心承辦人員。 六、申請作業流程: (一)112年3月31日前科完成科上親師宣導說明會,請檢附說明會照片與簽到表。 (二)112年4月28日前各科辦理企業與學生之媒合甄選,請檢附媒合甄選會照片與簽到表 (三)112年4月28日前在科網頁上公告校內媒合甄選通過名單及通知申請者,名單電子檔供職發中心存查 (四)112年5月1日至6月24日提供資料至職發中心,經彙整後報部申請。 (五)112年7、8月教育部審查。 七、申請學生資格:申請學生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經科甄選通過後及簽署就業意願書四年級或五年級學生。 (一)具有強烈就業意願或經濟弱勢者並由師長推薦優秀學生。 (二)各學期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且為全班前二分之一者。 八、申請學生應依規定備妥下列書面申請文件並經各科科務會議審查與推薦: (一)學生就業意願書一份。 (二)個人履歷表一份。 (三)歷年成績單一份。 (四)證明文件(低收、清寒、弱勢家庭等相關資料影本)。 九、參考資料: (一)教育部五專展翅計畫官網 https://5yj.moe.gov.tw/ (二)本中心網頁 https://sa.ukn.edu.tw/files/11-1009-3471.php?Lang=zh-tw 附件 : 0-1 OOO科宣導說明會照片表格 (下載) 0-2 OOO科媒合甄選會照片表格 (下載) 1康寧大學五專展翅計畫-112學年度各科申請學生資料 (下載) 2康寧大學五專展翅計畫-產學合作意向書(一式二份) (下載) 3康寧大學五專展翅計畫-學生就業意願書(一式四份) (下載) 4康寧大學五專展翅計畫-生活獎學金合約書(一式四份) (下載) 企業評估表-0705 (下載)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展翅計畫實施辦法 (下載) 教育部五專職場展翅計畫常見問答 (下載)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生投入職場要點 (下載) 學生申請表 (下載) 學生評比表 (下載)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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