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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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 2023-09-15
公告人電話 :2632-1181#421 公告日期 :2023/09/15 ~ 2024/03/15 (一)申請期間:112年9月15日起10月15日止;逾期或申請表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還。(需檢附戶籍資料者,請以「直式橫印」、「申請人不省略記 事」呈現本資料) (二)申請對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但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附件 : fileservlet (86) (下載) fileservlet (87) (下載) fileservlet (1) (下載) fileservlet (下載) fileservlet (6) (下載)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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