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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

(一)本辦法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
(二)相關補助要點,原委會相關單位已配套修正,納入族語優惠補助,辦理法制作業。

*本辦法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一般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

      (一) 原住民族語言研習或傳習活動。

      (二)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或族語友善環境營造。

      (三)原住民族語言研討會或學術活動。

      (四)原住民族語言調查、研究或出版。

      (五) 原住民參與國際原住民族語言交流活動。

二、使用原住民族語言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訂定之補助要點各項活動。

三、其他有助於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

補助辦法    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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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3日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8條規定訂定補助辦法: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治事務補助作業要點
(二)推展原住民族社區衛生保健服務作業補助要點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補助要點
(五)促進原住民族國際交流補捐助實施要點

(六)推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補助要點

依上開6種補助要點申請之活動,其補助額度依據旨揭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

每案補助金額之上限依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比率,得比原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額度增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