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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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
(一)本辦法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 *本辦法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一般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 (一) 原住民族語言研習或傳習活動。 (二)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或族語友善環境營造。 (三)原住民族語言研討會或學術活動。 (四)原住民族語言調查、研究或出版。 (五) 原住民參與國際原住民族語言交流活動。 二、使用原住民族語言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訂定之補助要點各項活動。 三、其他有助於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 -.-.-.-.-.-.-.-.-.-.-.-.-.-.-.-.-.-.-.-.-.-.-.-.-.-.-.-.-.-.-.-.-.-.-.-.-.-.-.-.-.-.-.-.-.-.- 2023年07月03日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8條規定訂定補助辦法: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治事務補助作業要點 依上開6種補助要點申請之活動,其補助額度依據旨揭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 每案補助金額之上限依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比率,得比原補助要點最高補助額度增加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