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1、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2、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生活津貼:大專院校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補助要點 申請表 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