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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23日原民教字第1120040075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
   1、落實族語家庭化、社區化及部落化,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及營造族語生活環境。
   2、獎勵個人、家庭、社會團體及政府機關。
  (三)獎勵項目:
   1、終身貢獻獎。
   2、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原住民族語老師。
    (2)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推動族語機關。
    (4)推動族語團體。
  (四)於本(112)年10月2日(星期一)前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
  (五)推薦或自薦資料請以掛號寄送至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
    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