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一、本件係雲林縣政府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補助要點」一案。 二、據函說明摘略如下: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10月5日原民經字第1120049895號函辦理。 (二)補助項目之申請資格說明如下,請轉知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1、創作、錄製及行銷類: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且必須為創作者。 2、作品創意行銷類: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並具製作、發行或行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