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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餐廳


校園餐廳公告

❢上班日8:00-17:00
康寧大學臺北校區專線:02-26321181轉430、431;臺南校區專線:06-2552500轉51410
❢衛保組信箱:health@g.ukn.edu.tw

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歡迎線上查詢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

康寧大學膳食衛生問題處理平台 (PDF) (ODT) (DOC)
一、為因應政府宣布110年1月1日起進口含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值豬肉,衛福部已修正公告散裝、包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豬原料原產地標示規定。依食安法規定,如未標示,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二、對象包含:供餐業者範圍包含餐廳、員生消費合作社、美食街、自助餐、超商、連鎖及獨立餐廳等之所有供餐業者。
三、相關文件如附件